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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上半年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2017-03-23 14:51  

各学院:

根据陕西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17年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工作的通知》(陕职鉴发〔2017〕3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将2017年上半年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考试报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鉴定职业范围

1、全国统考职业: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3级,2级),心理咨询师(3级,2级)、职业指导员(3级-1级)和劳动保障协理员(4级,3级)。

2、全省统考职业:秘书(3级),涉外秘书(3级),仅接收补考考生报名。

二、申报条件

1、大学三年级学生、应届毕业生以及在读研究生,经职业资格培训合格,可以申报三级职业资格。

2、大学三年级以上(含大三)教育学、心理学、医学类、师范类相关专业学生可以申报心理咨询师(三级)。

3、已参加工作的社会考生报名条件参照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三、考试时间及地点

1、考试时间:2017年5月20日、21日。

2、考试地点:延安大学(校本部)。

四、网上报名程序

网上报名截止日期为2017年4月20日。

报名程序分为阅读报名须知、网上注册登记、资格审核、网上缴费四个步骤。

(一)阅读报名须知。登陆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工作网(http://www.shaanxihrss.gov.cn/)首页,认真阅“通知公告”栏《2017年上半年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考试陕西考区网上报名须知》。

(二)网上注册报名。点击“网上办事”栏目中的“人才队伍”,选“职业技能资格鉴定网上报名”快捷按钮进入报名系统报名。请务必牢记登录名和密码,报名点选择“延安市”—“延安大学”。按系统步骤完成报名后打印《考生资质审核表》。

(三)资格审核。考生持下列材料到如心楼104进行资格审核:

1、报名系统生成带电子照片《考生资质审核表》一份。

2、《陕西省职业技能鉴定申请表》一份。请在延安大学学生处网站下载专区下载申请表,并参照样表填写完成后打印,手写无效。

3、学生证、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各一份;(社会考生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复印件、职业工作年限证明各一份)。

4、满足报考条件要求的其它有关证明材料。

5、根据职业资格鉴定报考条件要求,需要参加相应职业资格培训的考生同时报名参加报名点统一考前培训。

6、报考职业等级在二级及以上的考生,需要撰写提交论文参加综合评审或答辩,具体要求详情参阅《2017年上半年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考试陕西考区网上报名须知》。

(四)网上缴费。考生资格审核通过后,再登录报名系统缴费,完成网上报名。如不按时缴费,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五、准考证打印

报名成功的考生于考试前一周内登录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A4纸,黑白、彩色均可)。考试时凭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原件进入考场。

六、其它要求

1、网上报名考生要认真阅读报名网页公示的相关报考条件及要求,确定报考职业级别,准确填写报考信息。承诺提交的个人资料真实准确。若不符合报名条件而报了名,在资格审核环节查实后,考试成绩无效,资格证书不予颁发,考试费不予退还,后果自负。

2、考生网上报名只可选报一个职业级别的考试,要准确选择报考职业级别,报名成功后不得更改。

3、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对于增强学生的专业实践技能,提高学生综合就业能力,拓宽毕业生就业渠道,具有重要意义。请各学院及时将通知传达给每一位学生,动员学生根据自己就业需要和个人兴趣报考。未尽事宜,请与学生处肖金学联系,电话:0911-2333007。

                                                                                                                   学生处

2017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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