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党员工作是党的建设的组成部分,也是党员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做好党组织的发展工作,是完成党的历史使命的需要;是实现党在现阶段总任务的需要;是保持基层党组织的生机和活力的需要;是入党积极分子成长的需要。在高等院校中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对于提高党员队伍整体素质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为规范入党程序,使入党工作更民主化、公开化,特制定此推优入党工作章程。
一、发展党员工作的方针
新时期党员发展的工作方针为“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
二、发展党员工作的原则
1、坚持党性原则;
2、坚持重在政治表现原则;
3、坚持入党自愿原则;
4、坚持个别吸收原则;
5、坚持突出重点原则。
三、发展学生党员的工作程序
1、递交入党申请书
凡有入党志愿的同学必须向党支部递交入党申请书,接受党组织的教育、考察。入党申请书的内容一般应包括:对党的认识、入党的动机和态度;在思想、工作和学习等方面的主要表现和今后决心;个人履历;家庭主要成员以及主要社会关系的情况。在入党申请书中,要向党组织表明自己对党、对共产主义的认识和要求入党的愿望,并如实说明自己的政治历史及与本人有关的情况,决不允许弄虚作假,欺骗组织。
2、以班级为单位,参加班级马列主义小组学习
马列学习小组重点解决信念问题,班级马列学习小组由各班团支书负责,学习内容包括《团章》在内的共青团及党的基本知识。班内马列小组学习应定期开展,学习方式可多样化。
3、参加学校党校学习
学校党校是培养和发展大学生入党的重要机构,对端正学生的入党动机和努力方向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申请入党的同学经学院团校毕业,并且递交入党申请书满一年,在德、智、体诸方面表现优秀,满足学院提出的基本要求:
(1)考察期间学位课无不及格门次
(2)英语考试及格
(3)个人及所在宿舍无违纪和通报情况
(4)综合测评有一次以上在班级前十名以内
(5)各方面评价良好,得到老师和同学的一致赞誉及肯定
在以上等条件具备的情况下,经学院团委考察推荐至学校党校学习。
5、进入对入党积极分子的考察阶段
学生在学校党校学习毕业后,应具有一定的思想觉悟和理论水平,在学习、生活各方面接受党组织进一步考察。参加党校学习结业后,方成为入党积极分子,应定期向党支部上交思想汇报,并且参加班级及学院的党课学习。
6、预备党员的接收
对于在学习、工作各方面表现优秀的入党积极分子,在其党校结业半年以后,可以由学院团委推荐至学院党委列为发展对象。在此过程中,学院党委通过召开座谈会、个别谈话等形式,广泛听取党内外学生对发展对象的意见,而后由支部委员会集体讨论,形成审查意见。审查意见应包括对学生进行政治审查,查阅其档案资料及必要的函调或外调,在支部委员会审查合格后,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发展对象要有两名正式党员作介绍人,入党介绍人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由发展对象自己邀请,或由学院党委指定。在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委员大会中,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应当超过本支部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总数的一半,而且申请人及入党介绍人必须参加支部党员大会,否则应改期举行。
支部党员大会中程序应包括:
(1)入党申请人汇报自己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现实表现、家庭主要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以及需要向党组织说明的其它问题。
(2)所在党支部和介绍人介绍发展对象的主要情况,并对其能否入党表明意见。
(3)采取举手或不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并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决议。
在学院党委党员大会讨论通过后,交上级党委审批。
7、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
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为一年,预备党员的义务同正式党员一样;预备党员的权利,除无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之外,同正式党员一样。预备党员应继续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和进一步考查。
8、预备党员的转正。
预备党员一年预备期满(从学院党委发展学生党员大会通过之日算起),应主动及时向党组织提出转为正式党员的书面申请,经党支部讨论,并征求党内外师生意见,送交学院党委审查。在支部委员会审查后,经支部党员大会讨论、表决,通过后报上级党委审批,审批合格,预备党员转为正式党员。
学生党员在学习、工作诸方面应起到表率作用,而且注重提高自身修养,以一个更高的标准要求自己,做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