硕士生导师:王惠忠副教授、张建明副教授、徐爱霞副教授、薛晓旭副教授、白保国副教授、程琴副教授、赵宇涛副教授、霍雨蕾副教授、韩慧副教授
课程与教学论(音乐)
(040102)
一、学科学位点简介
延安大学鲁迅艺术学院成立于1938年,具有光荣的办学历史和优良传统,为中国的文化艺术事业树立起了一座历史的丰碑。美术课程与教学论是教育学科的一个分支学科,音乐课程与教学论主要研究音乐课程与教学的基础理论以及它们的实践应用。
本专业培养具有较高的思想道德境界和严谨的科学精神,一定的音乐教育理论素养和学术视野,能够从事音乐教育科学研究、音乐教学及管理工作的高等院校师资、音乐教学管理及科研开发人员,培养中等学校的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培养其他各类学校和音乐教育机构相关领域的专业人员等。目前,学科组现有研究人员8人。本学科于2009年开始招收学术型研究生,已培养学术型研究生八届,毕业生15人。毕业生主要从事音乐教育相关课程的教学及教育管理工作。
二、培养目标
总体要求:培养适应国家和地方经济与社会发展需要的研究型、应用型高层次高素质音乐教育专门人才。
具体要求如下: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能运用马克思主义基本观点、邓小平理论分析问题,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科学道德修养,有为我国教育事业的建设和发展服务的责任感和事业心。
2.比较系统地掌握本专业及其研究方向的基础知识和基本理论,熟悉本专业的研究现状及发展趋势,具有比较宽厚的相关学科知识修养。能够熟练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能够熟练使用包括信息技术和网络技术在内的各种技术手段。
3.具备在音乐课程与教学论领域和学科教学领域进行有关研究、教学及管理工作的基本能力;具备在音乐教育理论和教学实践中不断探索、创新,不断发现和解决问题的意识和能力。
4.有健康的体魄和良好的心理素养。掌握一门外国语,能熟练阅读本学科的外文文献。
5.毕业后能够承担中小学的教育学、课程论、教学论等课程的教学以及基础教育教学与教育管理工作。
三、主要研究方向
音乐课程与教学论设三个研究方向
声乐演唱与教学研究——本专业学生的学习主要采取演唱与理论研究并重的原则。在本科教育的基础上,培养学生较强的演唱实践能力,能胜任独唱音乐会等。同时培养学生较高层次的理论研究及声乐教学能力,可较为独立地完成课题研究。
钢琴演奏与教学研究——本专业学生的学习主要采取演奏与理论研究并重的原则。在本科教育的基础上,培养较高层次的钢琴专业人才。在演奏上针对学生个人的具体情况及发展理想加以区别对待,培养学生较强的钢琴演奏实践能力,能胜任诸如钢琴独奏会、室内乐及钢琴伴奏等。同时,培养学生较高层次的理论研究及钢琴教学能力,可较为独立地完成课题研究。
音乐课程论——本专业着重研究音乐教育与教学的基本理论;音乐教学发展的历史沿革、音乐课程体系构建的理论依据、音乐学科教学方法的研究与应用;音乐教育理论的实践等问题,培养学生较高层次的理论研究及教学能力。
四、培养年限
实行弹性学习期限。研究生在校学习基本年限为3年,最长学习年限原则上不超过4年。其中课程学习1-1.5年,论文工作不少于1.5年。
五、培养方式
1.采用课程学习、实践活动、学术活动、科学研究与学位论文工作相结合的培养方式,使得研究生不但有扎实的理论基础和宽广的知识面,同时具有较强的知识获取能力、知识应用能力和创新能力。
2.研究生的培养采用导师负责与导师组共同培养的方式研究生的指导方式,指导过程中充分发挥导师的主导作用及指导小组的学术群体作用。同时,吸收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校外专家、学者参与指导研究生。
3.培养过程中发挥研究生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更多地采用启发式、研讨式的教学或指导方式,加强研究生的自学能力、动手能力、表达能力和写作能力的训练和培养。
4.加强研究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和道德品质教育,采取思想政治理论课学习与经常性政治思想教育相结合的方法,充分发挥党团组织的作用和导师的教书育人作用。研究生应积极参加政治学习和公益劳动等活动,不断提高自我教育和自我管理的能力。
5.导师(或研究生指导小组)根据培养方案的要求和因材施教的原则,从每个研究生的实际情况出发,在研究生入学后1个月内制订出合理的个人培养计划,充分挖掘研究生的潜能,注重研究生的个性发展,赋予研究生充分的自主学习的时间和空间。
六、课程设置与培养环节
本专业课程分为学位课程和非学位课程,其中学位课程包括学位公共课、学位基础课和学位专业课,非学位课程主要是专业选修课。本专业课程学分最低为30学分,其中学位公共课9学分,学位基础科和学位专业课15学分,选修课程不少于4学分。具体课程设置详见表1《学术学位研究生课程设置及学分要求一览表》。
1.政治理论课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36学时,2学分)
马克思主义与科学方法论(18学时,1学分)
2.外国语
“外语阅读”(3学分)
“外语写作”(3学分)
外国语课程在第一学年修完,酌情实行免修制。
3.学位基础课和学位方向课
(1)基础课(7学分)
教育学原理(2学分)
教育心理学(3学分)
教育科学研究方法(2学分)
(2)方向一:声乐演唱与教学研究(8学分)
声乐教学法研究(2学分)
声乐演唱1(1学分)
声乐演唱2(1学分)
声乐演唱3(1学分)
声乐演唱4(1学分)
声乐演唱5(2学分)
(3)方向二:钢琴演唱与教学研究(8学分)
钢琴教学法研究(2学分)
钢琴演唱1(1学分)
钢琴演唱2(1学分)
钢琴演唱3(1学分)
钢琴演唱4(1学分)
钢琴演唱5(2学分)
4.专业选修课(选4学分)
陕北民歌研究(2学分)
声乐表演艺术专题(2学分)
艺术指导(2学分)
中外音乐史专题讲座(2学分)
陕北民间音乐专题讲座(2学分)
音乐技能训练(2学分)
钢琴艺术发展史专题(2学分)
声乐艺术发展史专题(2学分)
跨专业研究生需补修本科课程。
5.其他培养环节
研究生在读期间须参加学校的各种学术活动(学术讲座、讲习班、讨论班、学位论文阶段性研讨),应作书面记录并撰写心得体会,并作为评奖等的依据之一。
参加实践活动(教学实践、科研实践、社会实践等),应撰写总结报告。
实践必修环节要求修满2学分,否则不能参加学位论文答辩。其中:实践活动(教学实践或社会实践,二选一)1学分,学术活动1学分,要求研究生在学期间须参加8次以上(含8次)学术活动,其中至少作2次学术报告(含开题报告)。坚持以培养研究生创新能力为核心,加强科教结合、学术融会,坚持寓教于研,突出知识更新力、学术创新力和国际竞争力的培养。
实践必修环节是培养研究生实际工作能力的重要手段,研究生均须参加。考核成绩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成绩合格方能取得规定的学分。
七、学分要求
研究生学习实行学分制,每个学分对应的标准学时数为18学时。研究生应修满30学分,其中:课程学习不少于28学分,实践2学分。其中学位课程须达到22学分。总学分要求及分配情况见表1。
具体要求见表1
八、课外阅读与科研计划
要求研究生在课程学习之余大量阅读期刊文献资料和专著,进行专题研究,撰写论文并在公开刊物上发表,要求至少公开发表两篇论文。
1.课外阅读
(1)文学、历史、文化、政治课外阅读
美术课程与教学论研究生至少阅读2本(含)以上有关文学、历史、文化、政治方面的著作,并写一份2000字以上的读书报告。
(2)学术规范与科技写作
①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2001年修正)。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2001
②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中国出版,2002(9)。
2、科研计划
(1)参加学术讲座和学术月活动
本专业硕士研究生在全校范围内至少选听、参加3次学术讲座或学术沙龙。
(2)发表论文
本专业硕士研究生在申请学位时,以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导师为第一作者)身份在国内外正式出版学术刊物上发表与其学位论文相关的学术论文1篇(含)以上。
九、中期考核
对二年级硕士研究生在进入学位论文阶段前进行中期考核,一般在第三学期,考核内容包括:
1.政治思想:主要考核研究生在政治立场、政治态度、思想品德、组织纪律、学习与工作态度、尊师爱友、团结协作等方面的表现。
2.业务学习情况:考核研究生所学课程(主要是学位课程)的成绩、学分,考核研究生执行培养计划(包括个人培养计划)的情况以及掌握基础理论和专门知识的情况。
3.实践能力和科研能力:考核研究生阅读文献数量、文献综述报告能力、对国内外学术动态了解程度、社会实践能力以及在论文选题、参加学术活动和科研工作中表现的自学能力、综合能力、创新能力。社会实践以外出调研、参加有关单位实际工作为主。
4.身心状况:考核研究生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考察其能否从事论文阶段的研究工作。
5.开题报告情况:考核研究生是否按时完成学位论文选题并开题,计划安排是否科学、合理,能否按时完成论文的写作与答辩等。
具体办法按《延安大学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及筛选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十、开题报告
1.选题
开题报告是论文工作的重要环节,研究生在撰写学位论文之前,必须经过认真的调查研究和文献准备,了解本人主攻方向的相关研究历史和现状,在此基础上确定学位论文研究题目,并作论文开题报告。开题报告审核通过后至少一年方可申请学位论文答辩。
学位论文选题可以涉及化学课程与教学论的各个方面。可以是本学科有关研究方向上的基础研究或应用基础研究,也可以结合科研攻关任务从事应用开发研究。可以是课程与教材研究,也可以是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的份量和难易程度要适当。硕士研究生一般应在第三学期内完成论文的选题工作,于第四学期开学后的前两个月内提交学位论文计划,然后进行开题报告。硕士学位论文选题的具体要求参见《延安大学研究生工作手册》中的有关规定。
2.开题
硕士生的开题报告一般安排在第三学期。报告基本内容包括论文题目、文献总结(国内外研究前沿、动态)、拟研究问题的提出、实施方案、研究方法、科研问题的解决思路及预期目标等方面。填写《延安大学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审核表》,由本学科开题报告答辩小组统一组织并考核开题报告。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二个等级。开题报告结束后,研究生提交开题报告考核表。对开题报告不合格者,一个月后重新开题。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的具体要求参见《延安大学研究生工作手册》中的有关规定。
十一、学位论文
研究生要利用一年半至两年的时间从事科学研究和学位论文工作,不计学分。
硕士学位论文应在导师的指导下,由研究生本人经过科学研究独立完成。论文内容应侧重于研究生本人所从事的研究工作,应了解所研究方向的最新成果,对所研究的问题应有新的见解。按《延安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格式要求》撰写硕士学位论文。论文要求具有系统性和完整性,字句通顺流畅,论证严谨,条理分明,文字图表清晰,数据详实,结论可靠,引用文献准确、全面、合理,后附参考文献目录。论文工作要有足够的工作量,字数一般不少于3万字。
十二、毕业与学位申请(学位授予标准)
硕士生在规定修业年限内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学习,考核成绩合格,获得规定的学分,科研成果考核符合学校和学院的相关规定,完成学位论文后,硕士生学位论文必须由导师认可,经诚信检测和指定评阅人评阅通过后方可申请答辩,学位论文的评审和答辩时间一般安排在第六学期。答辩委员会由3-5位答辩委员(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含副高级)组成。论文答辩从论文选题与综述、研究设计、论文的逻辑性和规范性、工作量等方面进行考查。论文答辩未通过者,应修改论文,并再次申请答辩,两次答辩的时间间隔不得少于半年。
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符合毕业条件,准予毕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的有关规定,达到硕士学位授予标准,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通过,由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授予教育学硕士学位。具体答辩和学位授予执行《延安大学研究生工作手册》中的有关规定。
十三、主文献研读课程书目
研究生在读期间须按规定阅读一定数量的参考书目及期刊杂志文献,积极参加读书报告和学术沙龙,并由导师组和导师负责对其进行考核和评价。
1.主文献研读课程书目
[1]教育部.义务教育阶段音乐课程标准[M].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1
[2]教育部.高中音乐课程标准[M].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3
[3]钟启泉.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解读[M].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
[4]课程标准研制组.音乐课程标准解读[M].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
[4]杜鸣心.曲式学.北京:人民音乐出版社
[5]陈铭志.复调音乐写作教程.上海:上海音乐出版社
[6]斯波索宾.和声学.北京:人民音乐出版社
[7]牟洪.管弦乐配器法.北京:人民音乐出版社
[8]涅高兹著.钢琴教学法.北京:人民音乐出版社
[9]海顿,莫扎特,贝多芬,舒伯特,舒曼,肖邦、李斯特,德彪西,拉威尔,斯克里亚宾.钢琴奏鸣曲,钢琴协奏曲,钢琴曲集.北京:人民音乐出版社
[10]中外歌剧选集,中国声乐作品选集,艺术歌曲选集,美声唱法研究,民族唱法研究。北京:人民音乐出版社
2.期刊文献
十四、质量保证体系
1、专业硕士研究生在招生阶段择优录取有职业背景的学生。
2、学院按照专业特点、根据学生的实际背景知识结构,制定合理的培养方案,确定合适的教学内容及设计优化的课程体系。
3、 严格要求课程教学环节,不定期安排督导检查教师的教学情况,以保证教学效果。
4、认真做好论文选题及开题。
5、切实做好论文中期检查。
6、严格把关论文送审和答辩环节。
7、建立建设专业学位研究生创新基地。
课程与教学论(音乐)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课程设置
课程类别 |
课程 编号 |
课程名称 |
学 时 |
学 分 |
开课 学期 |
主讲 教师 |
开课培 养单位 |
|
学位公共课 (9学分) |
10719001 |
英语1 |
54 |
3 |
1 |
|
外语学院 |
|
10719002 |
英语2 |
54 |
3 |
2 |
|
外语学院 |
||
10719003 |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 |
36 |
2 |
1 |
|
马列学院 |
||
10719004 |
马克思主义与科学方法论 |
18 |
1 |
1 |
|
马列学院 |
||
学位基础课 (7学分) |
040102101 |
教育学原理 |
36 |
2 |
1 |
冯晓江 |
教科院 |
|
040102102 |
教育心理学 |
54 |
3 |
1 |
李军靠 |
教科院 |
||
040102103 |
教育科学研究方法 |
36 |
2 |
1 |
刘瑞儒 |
教科院 |
||
学位方向课 (8学分) |
声乐演 唱与教 学研究 |
040102104 |
声乐演唱1 |
18 |
1 |
1 |
导师 |
鲁艺学院 |
040102105 |
声乐演唱2 |
18 |
1 |
2 |
导师 |
鲁艺学院 |
||
040102106 |
声乐演唱3 |
18 |
1 |
3 |
导师 |
鲁艺学院 |
||
040102107 |
声乐演唱4 |
18 |
1 |
4 |
导师 |
鲁艺学院 |
||
040102108 |
声乐演唱5 |
36 |
2 |
5 |
导师 |
鲁艺学院 |
||
040102109 |
声乐教学法研究 |
36 |
2 |
3 |
导师 |
鲁艺学院 |
||
钢琴演 奏与教 学研究 |
040102110 |
钢琴演唱1 |
18 |
1 |
1 |
导师 |
鲁艺学院 |
|
040102111 |
钢琴演唱2 |
18 |
1 |
2 |
导师 |
鲁艺学院 |
||
040102112 |
钢琴演唱3 |
18 |
1 |
3 |
导师 |
鲁艺学院 |
||
040102113 |
钢琴演唱4 |
18 |
1 |
4 |
导师 |
鲁艺学院 |
||
040102014 |
钢琴演唱5 |
36 |
2 |
5 |
导师 |
鲁艺学院 |
||
040102115 |
钢琴教学法研究 |
36 |
2 |
3 |
导师 |
鲁艺学院 |
||
音乐 课程论 |
040102116 |
艺术课程与教学论 |
36 |
2 |
2 |
导师 |
鲁艺学院 |
|
040102117 |
音乐教育学研究 |
36 |
2 |
3 |
导师 |
鲁艺学院 |
||
040102118 |
音乐心理学 |
36 |
2 |
3 |
导师 |
鲁艺学院 |
||
专业选修课 (4学分) |
040102119 |
艺术指导 |
18 |
1 |
2 |
张建明 |
鲁艺学院 |
|
040102120 |
音乐技能训练 研究演奏与教学研究方向) |
18 |
1 |
2 |
李延俊 |
鲁艺学院 |
||
040102121 |
陕北民歌研究 |
18 |
1 |
2 |
程琴 |
鲁艺学院 |
||
040102122 |
声乐表演艺术专题 |
18 |
1 |
2 |
赵宇涛 |
鲁艺学院 |
||
040102123 |
中外音乐史专题讲座 |
18 |
1 |
2 |
薛晓旭 |
鲁艺学院 |
||
040102124 |
陕北民间音乐专题讲座 |
18 |
1 |
2 |
程琴 |
鲁艺学院 |
||
040102125 |
钢琴艺术发展史专题 |
18 |
1 |
2 |
导师 |
鲁艺学院 |
||
040102126 |
声乐艺术发展史专题 |
18 |
1 |
2 |
导师 |
鲁艺学院 |
||
补修 本科课程 (跨专业) |
040102125 |
视唱练耳 |
36 |
/ |
1 |
|
鲁艺学院 |
|
专业实践课 (2学分) |
040102126 |
专业实践 |
|
1 |
2-5 |
|
|
|
040102127 |
学术活动 |
|
1 |
1-5 |
|
|